上周六,我在星洲日报发表了“大选前夕的思考~废除消费税可行吗?”,今天我在面子书上又看到了以下这一则有趣的新闻:
”东铁获消费税豁免,惟关税局强调有利公共“
https://m.malaysiakini.com/news/420164
这是消费税课题,也是大选课题。首先让我们撇开政治,并以专业的角度来分析消费税的本质。
其实,上述课题成为话题,主要是很多人对消费税的运作不了解。东铁其实是获得马来西亚政府特别免除消费税(GST Relief)。
在消费税法令下,消费税可分为标准税率(6%)及零税率( 0%);在这两项征税之外豁免纳税供应(Exempt Supply)、消费税范围外供应(Out of Scope Supply)以及消费税特免(GST Relief)。
一般上所有在马来西亚境内买卖交易,将被征收标准税率6%。而政府将部分应纳税供应纳入零税率供应,并设定税率为零。 基本上,这些物品及服务都是生活中的基本必需品。 主要希望让低收入消费者,不需要为了日常生活必需品购买而承担消费税,包括米、糖、食油、盐等。
豁免消费税供应,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减轻消费者对消费税的负担,被列入豁免纳税的供应包括如下:
- 符合政府对于社会经济利益导向的公共设施建设
- 社团组织给予会员的福利
- 增值幅度较难鉴定的服务,如金融服务
- 住在房地产等
在消费税范围之外供应,包括:
- 非商业交易活动,例如:嗜好、慈善等
- 在马来西亚境外买卖物品
- 政府提供的服务,除了部分特定的服务:例如申请执照费、更换身份证及申请护照费等。
而消费税特免的目的与豁免消费税供应的目的类似,即当符合政府对于社会经济利益导向的公共设施建设,政府会给予某些人士/企业特免消费税。包括学校。
而东铁的建设,关乎国家公共建设,最后受益为民众。因此有关当局特意给予建设东铁的承包商中国交同建设会的特免消费税,让该公司购买建设东铁材料不必缴付消费税。这样,能让整个项目的成本不会提高,进而降低最终客户(政府)支付这个项目建设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