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团忙乱以及市场尚对消费税的制度仍然一知半解下,许多商家已经在5月30日的截止日期前,呈交了他们的第一次消费税报表 (GST-03)。然而,据关税局的数据,许多商家还没呈报,在考量到商家可能尚不能适应消费税的制度下,关税局因此再给予商家宽限期至6月15日。
从推行到现在,消费税法令与制度还存在许多不明确之处,而一些新措施甚至对商家来说可谓是“不近人情”的,导致商家至今无法适从的最重要原因。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的消费税税务专案小组,为此特别进行 “实行消费税调查”,以更进一步了解消费税对企业的影响,已注册成为消费税商家的有多少、商家在投入硬软体的准备成本、是否进行消费税培训?他们所面对问题,包括税务发票、物价是否调整、给予客户的帐期,以及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Price Control and Anti-Profiteering Act)所带来的影响。
其实各种组织与商团,是最能向政府传达商家面对各种消费税课题与困难的管道。其中经常与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对话的组织,除了中总,马来西亚特许税务师协会(Chartered Tax Institute of Malaysia, CTIM),这个马来西亚最具权威性的税务组织协会,也在其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第23届马来西亚特许税务师协会于2015年6月13日召开会全国会员大会,并遴选理事,笔者以第2高票数当选全国中央理事。
马来西亚特许税务师协会,于1991年在马来西亚特许会计师协会的旗帜下成立。自成立以来,该协会积极带领及引导会员,维护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做到正确实施,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义务,做到让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笔者现成为马来西亚特许税务师协会理事,将积极深入参与理事会工作,发挥马来西亚税务师协会的建设性作用,也将推动更多与政府相关机构的对话,关注时下业界最关注的各种消费税实施后,并通过这个管道将中小企业在面对消费税上,其生意以及运作上的难处与难题,配合中总向政府反映。
特别是关税局近期采取严厉审查、起诉及逮捕未能完全遵从消费税法令的商家。因此商家有必要更加小心慎防消费税的陷阱,一刻的不小心或无心之过,都有可能让商家损失严重甚至遭受牢狱之灾。
这里列下几点,希望大家谨慎处理消费税:
不能发出预印手写税务发票及单据
关税局在实施消费税后,突然宣布在今年9月30日以后,6大零售行业包括娱乐场所、药剂店、书店、五金店、杂货店及咖啡店等, 不能发出预印手写(Pre-Printed)的税务发票及单据,并必须在10月1日开始实行电脑打印或收银机系统(Computer Generated/P.O.S System) 。这对小型商家,尤其是小商店或小杂货店等,这类业者造成一定的冲击。这类业者必须投资更多金购买消费税软件,以及电脑收银机系统,方能打印出税务发票。
小心消费税稽查
政府实行消费税后可从两个管道侦测商家是否有逃税及揪出“地下经济”商家。一是对照商家卖货及卖货量,二是比对商家向内陆税收局及关税局呈报的税务报表。
过去只有税收局单方面展开税务稽查或调查,现在政府也可从消费税制度中揪出漏税商家。在对照税收局及关税局的税务报表之后,漏税商家将无所遁形,例如一些公司没在税收局的记录当中,却又向关税局索取进项税,那么有关商家就有漏税之嫌,值得怀疑。
漏税商家将面对严重惩罚,欠税者必须交还所有拖欠的税款,外加罚款。而调查的追溯期更是无止境的。 例如漏报8年就调查8年,10年就调查10年,没有设限。
商家被禁使用 “我们吸纳消费税” (GST We Absorb)等促销字眼
许多商家为了吸引顾客而推出“我们吸纳消费税”等促销标语。当局前天宣布严禁商家这么做,因为这将导致民众认为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无需缴纳消费税。不被使用的促销字眼还包括“不起价,我们付消费税”或“你购物、我付消费税”等。
消费税是购物和使用服务时必须缴纳的税务,因此,所有的税务发票上必须显示征收消费税。违例商家必须改进,以免被取缔。
错误呈报及索回进项税
不了解及未掌握哪些进项税可索回,哪一些不可索回,而犯下错误,复杂行业如门市销售及进口商。不可索回的进项税包括缴付的一些银行的费用、政府费用、员工薪金、应酬费、购买车辆、发出不正确的税务发票、产业租金及买卖产业等。
其实有意或无意漏税是主观的问题, 因此当局应该以个案方式处理每宗漏税案件,而非一口咬定商家蓄意逃税。
然而前提是商家必须遵守消费税法令,确保清楚记录每项交易,摸清消费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做好货品存货管理,进货与卖货的记录要相等,账目清楚,在面对关税局的审查,便能解释并出示所有的记录与证据。
http://www.sinchew.com.my/node/258711